欢迎来到扬州家谱网!
古代学校、科举等方面的名称
  • 发布者:admin
  • 点击:827次
  • 姓氏文化
  • 2023-03-17

在族谱中,散见于各位先祖名录中的有关旧时学校、科举、科第、职官、封赠等方面的名称,皆为昔时所用,现已不用,今人大多不甚熟悉。故采撷有关资料并作相关注释,以便族人有所了解,看懂家谱中的相关内容。

(一)学校

《礼记·学记》载:“古之教者,家有塾,党有庠,术有序,国有学。”

家有塾:塾,指古时门东西两侧的堂屋。《尔雅・释宮》云:“门侧之堂,谓之塾”。也指旧时民间教学读书的地方,如私塾、义塾。《礼记·学记》谓“古之教者,家有塾。”家有塾者,孔颖达疏:“周礼百里之内,二十五家为闾,共同一巷,巷首有门,门边有塾。谓之在家之时,朝夕出入,恒受教于塾,故云‘家有塾’”。

党有庠:党,系古时地方组织,五百家为党。《周礼・地官・大司徒》谓:“五族为党(郑玄注:党,五百家)”。庠,中国古代学校之名。《孟子・滕文公上》载:“设为庠、序、学、校以教之。庠者,养也;校者,教也;序者,射(注:射,古时官名,商代设置,掌射,见于甲骨辞。常以百人为小队,称“百射”或“射百”;300人为中队,称为“三百射”或“射三百”)也。夏(指夏代)曰校,殷(指商代)曰序、曰庠,学则三代(指夏、商、周三代)共之。皆所以明人伦也。”

术有序:《礼记·学记》载:“党有庠,术有序。”术,音shi(室),通“遂”。遂,原指道、通路、水路。《史记・苏秦列传》谓:“禽(擒)夫差于干遂(司马贞注:遂者,道也)。《考工记・匠人》谓:“广尺,深二尺,谓之遂。”遂,又为古代行政区划。《礼记・学记》谓:“术有序(郑玄注:术,当为遂……《周礼》五百家为党,万二千五百家为遂)。”后又以“遂”引申为远郊之地的行政区划,《书・费誓》谓:“鲁人三郊三遂。”周代制度,百里之外,200里之内,分为六遂,每遂有遂师,管理政务。《周礼・地官・益人》云:“大丧,帅六遂之役而致之,掌其政令。”序,古代学校名。《礼记·学记》谓:“党有庠,术有序。”后人通释乡学为庠、亦以概称乡里之学校与教育事业。

国有学:亦称国学,指设在王城及诸侯国都的学校,始于西周。国学,犹国故,指本国固有的学术文化。据《礼记》《大戴记》及《周礼》载,西周之国学,分为小学和大学。小学,在王宫南之左,大学在郊。教学内容为礼、乐、射、御、书、数,合称六艺。小学,以书、数为主;大学,以礼、乐、射、御为主。大学有东序、瞽宗、成均、上庠、太学等名称;又有总名:天子所设者曰辟雍,诸侯所设者曰颊宫。后世以国学为京师官学之通称,尤指太学和国子学。

(二)太学:中国古代大学

1.太学:中国古代的大学,其名始于西周。《大戴记・保傅》谓:“帝入太学,承师问道西汉武帝元朔五年(前124)设五经博士,弟子50人,为西汉太学建立之始;东汉质帝时,太学生达30000人。从魏、晋到明、清,或设太学,或设国子学(国子监),或两者同设,均为全国传授儒家经典之最高学府。

2.国子学:中国古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,晋武帝咸宁二年(276)始设,与太学并立。南北朝时,或设国子学,或设太学,或两者同设。北齐时,改名为国子寺。隋文帝时,以国子寺总辖国子、太学、四门等学;隋炀帝时改为国子监。唐、宋亦以国子监总辖国子、太学、四门等学。元代,设国子学、蒙古国子学、回回国子学,亦分别设监领学。明、清仅设国子监,为教育管理机关,兼具国子学性质。国子学、国子寺、国子监与太学,名称虽异,历代制度亦有变化,但俱为最高学府;唯当时两者并设时,国子学之教育对象,乃属于更高级统治者之子弟。至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改设学部,遂废。

3.国子监:简称国学。隋炀帝时改国子寺为国子监,唐、宋、明、清承其制。北京内城东北安定门有遗址,建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明、清时增修,今为首都图书馆所在地。科举制度

科举制度为隋朝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、选拔官吏的制度,以分科取士而得名。早在汉代,已有考试取士之法,但均系临时措施,并未形成定制。隋文帝时,废除为世族所垄断的九品中正制,于开皇七年(587),设志行修谨、清平斡济二科,应考秀才。隋炀帝大业元年(605),始置进科。唐代,于进士科外,复置秀才、明法、明书、明算诸科,又有一史、三史、开元礼、童子、道举等科;武则天亲行殿试,开增武举。诸科之中。惟士科为常设,最为重要。宋以后,各朝科举仅有进士科。唐、宋进士科,主要考诗赋;宋神宗熙宁时(1068-1077),王安石改用经义;元、明、清均用其法。明、清两朝的经义,以《四书》《五经》的文句为题,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,解释须按朱熹《四书集注》等书,不许作者自由发挥。清德宗光绪二十四年(1898)一度改革科举办法,废止八股文,变法失败后复旧。光绪三十年(1905)推行学校教育,科举制度即废除。在科举制度中,县试、府试、院试称为童子试;乡试、会试、殿试称为正试。科举制度,自隋炀帝大业元年(605)始,迄清德宗光绪三十一年(1905)止,整整持续了1300年。

附:八股文,为明、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文体,每篇由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入手、起股、中股、后股、束股八部分组成,全篇以中股为重心;自起股至束股的四段中,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,合共八股,故叫八股文。

(三)生员名目

童生:别称文童。明、清科举制度中,凡应考生员秀才之试者,不论年龄大小,皆称儒童,习惯上称童生。

诸生:即生员。昔时的国学及州、县学,均规定学生员额,因此称生员(正如职官,有一定的员额而称官员)。唐朝时,国学、太学、四门学、郡县学分别置生若干员,此为生员之所始。明、清时期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入府、州、县学的,通名生员,即习惯上所称秀才,文章上则称生员为诸生。诸生须经常受本地地方教官(即教授)、学正、教谕、训导等及学政(明代称学道)的监督考试。

庠生:庠,音 xiang(详),是古代学校之名。庠生,是科举制度中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之别称。

廪生:廪,音lin(凛),意为粮食,亦指储藏的粮食,旧指官府发的粮食。廪生,则为科举制度中生员的名目之一。明代,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,最初每月都给廪膳,补助其生活。清代,则须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的,方能取得廪生的名义而有廪米,成为资历较深的生员。廪生的主要职责,是具结保证应考的童生,无身家不清及冒名顶替之弊,习惯上称此种手续为补廪。

增生:科举制度中生员的名目之一。明代,生员皆有月米,额内者为廪膳生员,增额者为增广生员。清代,则生员于岁科两试在一等前列者,方能补为增生或廪生,而名额皆有一定。廪生有廪米、有职责,而增生则无之,故增生地位次于廪生。

官生:起初,文官一至七品,得荫一子为官,或入国子监读书;后因人数过多,逐渐限制。清代科举制度中,京官四品以上及翰、詹、科、道,外官文三品、武二品以上之子、孙、曾孙及胞兄弟侄,应乡试者为官生。官卷则编字号,不占民额,亦不能取中解元及经魁。

贡生:科举制度中,生员秀才一般是隶属于本府、州、县学的。若经考选贡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,则不再是本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,而称为贡生,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。明、清两代贡生有不同名目,明代有岁贡、选贡(即于岁贡之外,考选学行兼优者贡入京师国子监读书,因有此名。清代的拔贡、优贡,亦即由此而来)、恩贡和纳贡(明代准许纳资入国子监,凡由生员纳捐的,称纳贡,其性质与清代的例贡略同)。清代有五贡:岁贡、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优贡。岁贡:即每年或两三年,从府、州、县学中,选送廪生贡入京师国子监读书,因称岁贡。恩贡:即凡遇皇室庆典,根据府、州、县学岁贡常额,本年加贡一次作为恩贡。拔贡:即由各省学政,从生员中考选每府学二名、州县学各一名,保送贡入京师国子监读书,称为拔贡;经考试合格,可充任京官或教职。此制在清初时为6年一次,乾隆中改为12年一次。副贡:清代,每正榜五名,录一名列入备取,名列于副榜(公布正式录取者之榜,名为正榜;正取之外,另列备取者列入附加榜示,亦称备榜、副榜),名为副贡(副贡不能与举人同赴会试,但下届仍可应乡试)。优贡:即由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,每三年考选一次,每省不过数名,亦无录用条例。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,称纳贡或例贡。明、清时期,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,又称为贡监。五贡都算正途出身资格。

五贡:清代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的总称,包括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和优贡,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称例贡。五贡都算正途出身资格。

监生:明、清时期,在国子监肄业者,统称监生。监生有举监、贡监、恩监、荫监、优监等名目。初由学政考试,后由皇帝特许。乾隆以前,并加以严格的考课;后则仅存虚名,不被重视。至一般所称监生,指由捐纳而取得的。如未入府、州、县学而欲应乡试,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的,都必须捐监生,作为出身,但不一定在监读书。

荫生:封建时代,指凭借上代余荫取得的监生资格,由汉代“任子”制度继承而来。荫生,有各种不同的名目:明代,凡按品级取得的,称为官生;不按品级而由皇帝特给的,称为恩生。清代,凡现任大官或遇庆典给予的,称为恩荫;由于先代殉职而给予的,称为难荫。以上通称荫生,意谓借祖宗先辈之余荫,名义上入监读书,事实上只需经过一次考试,即可给予一定的官职。

(四)科第:

1)指评定科别和等第,是始于汉代选拔考核官吏的一种制度。《汉书・元帝纪》载:“永光元年……诏丞相、御史举质朴、敦厚、逊让、有行者,光禄岁以此科第郎、从官(颜师古注:始令丞相、御史举此四种人,以擢用之。而现在郎及从官,又令光禄每岁依次科学校,以定其第高下,用知其人贤否也)。”

2)亦指科第考试。苏轼《和邵同年戏赠贾收秀》诗谓:“生涯到处似墙乌,科第天心摘颔须。”《宋史・选举志》载:“陶穀子邴擢上第,帝曰:‘穀不能训子,安得登科第?’”旧时,读书人以跻身于秀才、举人、进士,尤其以中状元作为终身殊荣,成为仕途的进身之阶。唐著名文学家、哲学家刘禹锡《宣上人远寄和礼部王侍郎放榜后诗》曰:礼闱新榜动长安,九陌人人走马看。一日声名遍天下,满城桃李属春官。自吟白雪诠词赋,指示青云借羽翰。借问至公谁印可?支郎天眼定中观。”反映了旧时社会艳羡科举登第之盛况。“十年寒窗无人问,一举成名天下知”。故昔时读书人,白首穷经,孜孜以求,甚者从青年到白头终生应试,有的中试时已届就木之年,如蜀人尹枢,于唐德宗贞元辛未中状元时,年已73岁。有的人得到童生身份后,院试多次落第,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,甚至还有的老死于文场而无所恨者。

(五)科举考试

科举制度中,一般规定逢丑、辰、未、戌之年开科,如不在上述年份而逢国家大庆,朝廷开科,称为恩科。在科举考试中,县试、府试、院试,统称为童子试,简称童试;乡试、会试、殿试,为正试。

县试:清代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,试期多在二月。要取得出身的童生,向本县礼房报名,填写姓名、籍贯、年龄、三代履历,并取得本县廪生保结,方得参加考试。县试均考五场,各场分别试八股文、试贴诗、经论、律赋等。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,即有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。

府试:清代由各府主持的考试。经县试录取的童生,始得参加管辖县的府或直隶州、厅试。试期多在四月,报名、履历、保结、场期等,与县试略同。通过县试、府试的,便可称为童生。

院试:亦称道试。习常所称之考秀才即指院试。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考试。凡经府试录取的童生,均可参加院试。因学政称提督学院,故名院试;又因旧制称提学道,故亦称道试。报名手续等与县试、府试略同。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的府、县:其余各府,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。院试,正场一场,复试一场。揭晓名为“出案”;院试得到第一名者,称为“案首(案首:清制,各省学政于考试后揭晓名次,称为出案。凡县试、府试、院试之第一名,因此相沿称为案首。学政于取定新生后,将名单发交各府、州、县时,俗亦有红案之称)”。院试合格者即为生员,可至县、州、府学读书,称入学,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核。通过院试的童生,都被称为生员,俗称秀才,也称黉门秀士,算是有了身份和功名。

乡试:乡试,为正式科考的第一关。明、清两朝,每三年一次,在各省城(包括京城)举行的考试,称乡试。由于乡试考期定在秋季,故又称秋试或秋闱。每逢子、卯、午、酉年开考,为正科,俗称“大比之年”。遇皇帝即位或皇室庆典加科,为恩科,此制始于宋代。如正科与恩科合并举行,称为恩正并科,按两科名额分别录取。考期在开考年的八月初九日举行,分三场。乡试由朝廷派正、副主考官临案主持考试。凡本省生员与监生、荫生、官生、贡生,经科考、录科、录遗考试合格后,均可应考。考中者,称为举人,別称孝廉;乡试第一名称为解元,第二名称亚元;文举人称作文魁,武举人称作武魁。中了举人,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,除了进京赴考进士者外,其余均被安排到全国各地去任一定的官职。

会试:明、清两朝,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的考试,称会试。会试因在春天举行,由翰林或大学士主考,故又称为春闱;又因会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在贡院举行,故又别称为省试、礼闱或礼部试。各省的举人,皆可应考。一般在秋试(即乡试)的第二年,即每逢丑、辰、未、戌年春天开考,为正科;若乡试有恩科,则次年亦举行会试,称会试恩科。考期起初在二月,乾隆时改在三月,一般定于三月初九、十二和十五日开考;分三场,每场三天。会试由皇帝出题后委派正副总裁主持督考。会试合格者,统称为贡士;会试第一名者,称为会元或省元。会试得到贡士资格者,方可参加殿试。

殿试:也称廷试。是指科举制度中,皇帝对会试录取的贡士,在殿廷上亲发策问的考试。其制始于武则天。殿试,名义上是由皇帝主持的考试,由皇帝命题、亲试、亲阅、亲定,实际上只是虚设御位供行礼施仪用,皇帝并不到场,而由大臣宣读考题,当日交卷,由八位读卷官轮流批阅并拟出前十名,进呈皇帝亲自决定一至十名的名次。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,能参加殿试的贡士,通常都能成为进士,不会有落榜的情况。殿试后,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,始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;分为三甲发榜及一甲只限三人之制,始于元顺帝(1333-1368);明、清因之。明、清殿试时间,在会试后一个月。起初在三月,乾隆时改在四月。中试者:一甲三名,赐进士及第;第一名通称状元,第二、三名通称为榜眼及探花。二甲均赐进士出身,第一名者通称传胪。三甲均赐同进士出身。新取进士的名单,通常用黄绫榜公布于长安街,称为金榜题名。能中进士,便是昔时莘莘学子追逐功名之尽头。殿试后还要朝考,以分配官职。状元例授喻翰林院编撰,榜眼、探花则授予编修。其他新取进士,则根据朝考、殿试、会试的总成绩,分别授予翰林院庶吉士(即选优于文学书法者),入翰林院庶常馆学习;三年后再经考试,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、检讨等官职;其余或优先委用知县,或分拨各部任主事等职。各部主事,是各部司官中最低之一级,然后递升员外郎、郎中以至知县等职。

制科:是封建王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,由皇帝称制诏提出问题,亲自策问,始于西汉。王应麟《玉海》指出,唐代制举有59科(实际尚不止此),其中重要的制科为: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、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等。对录取者优予官职。宋代制举科目不多,废置无常,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始设博学宏词科。清代亦曾沿设,另有孝廉方正科、经济特科等,康熙十八年(1679)、乾隆元年(1736)曾两次举行。

词科:全称博学宏词科(原称博学鸿词科,至清乾隆中,以“鸿”音近清高宗名而改“宏”),为制科之一,始于南宋高宗绍兴年(1133)。博学宏词科,作为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,应试者由内外大臣荐举,不分已仕未仕,均在殿廷考试,录取者授以翰林官。

秀才:别称茂才,指优异的才能。秀才,本系通称为才之秀者,始见于《管子・小匡》篇。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谓:“贾生名谊,洛阳人也……吴廷尉为河南守,闻其秀才,召置门下”。为汉代以来荐举人员科目之一。南北朝时最重此科。唐初,置秀才科,在各科中地位极高。唐太宗贞观中,有举而考试不合格者,地方官以举人不当受处分。唐高宗永徽二年(651),停秀才科;唐玄宗开元中,曾再度举行,而30年无登第者。明太祖朱元璋,曾采取荐举之法,举秀才数十人,任以知府等官。后来,逐渐成为对一般读书人的泛称,后世即专用以称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(即经院试合格的童生)为秀才。

举人:唐制为各地乡贡入京应试之通称,意即应举之人。明、清则为乡试考中者之专称。考中举人,既作为一种出身资格,又取得了做官的资格。

经魁:明代科举,有以五经取士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名为经魁。乡试中,每科必于五经中各中一名,列为前五名。清代习惯上沿称前五名为五经魁,或五魁。

贡士:古时向最高统治者推荐人员的制度。《礼记・射义》谓:“诸侯岁献,贡士于天子。《后汉书・左雄传》云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。”清制,会试考中者,即为贡士,并可参加殿试。但实际上每于会试考中者,即称进士。

进士:意即贡举的人才,始见于《礼记・王制》。在隋炀帝大业元年(605),始设进士科取士。唐代科目中,以进士最为重要,凡参加礼部考试之人,都可以叫做进士;试毕合格者,赐进士及第;其后又有赐进士出身、赐同进士出身的名义。明、清时期,均以举人经会试考中者为贡士,再经殿试且赐“出身”者而改称为进士。自此,进士始专指殿试合格者。参阅“殿试”。

解元:唐制,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,故称乡试第一名者为解元。宋元以后,亦称读书人为解元,董解元《西厢记》卷二云:“可怜自家,母子孤霜,投托解元子个!

会元:科举制度中,会试是指会聚各省举人到京城考试之名,故通称会试第一名者为会元。会试之后,考中者还有一次殿试。

状元:亦别称状头、殿元。科举考试中,以名列第一者为元,乡试第一者称解元,会试第一者称会元,殿试第一者称状元。唐制,举人赴京应礼部试者,皆须投状,因称居首者为状头,故有状元之称。中状元者号为“大魁天下”,为科名中最高荣誉。因其为殿试一甲第一名,亦别称殿元。

概言之,在旧时科举制度中,县试、府试、院试统称为童子试,经院试合格者为生员,即通常称之秀才,其中院试获第一名者,称案首。乡试、会试、殿试为正试,其中:乡试合格者为举人,第一名者称解元;会试合格者为贡士,第一名者称会;殿试合格者为进士。每次殿试中试者分为三甲,其中:一甲三名,赐进士及第,第一名者称状元,第二名者称榜眼,第三名者称探花;二甲若干名,均赐进士出身,第一名者称传胪;三甲若干名,均赐同进士出身。

据有关资料称:在隋朝的38年内,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,总共仅考取秀才、进士12人。在整个唐朝278年内,科考取士约10000人;在唐朝的宰相中,80%是进士出身。南、北宋的320年中,共开科118次,取进士20000人以上。在元朝的89年中,科举时办时废,只举办了约10次,取士1000余人。明朝的277年中,开科89次,取进士17000人。清朝开国初,曾在顺治年间两次分满、汉两榜取士;之后,改为只有一榜,不鼓励满人、蒙古人参加应试,把科举入仕之途留给了汉人,即所谓“旗人不占鼎甲”清朝的267年间,开科112次,取进士26000人。

自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清德宗光绪三十年(1905)废除科举的1284年中,登榜文、武状元者,计700多名。其中清朝殿试112期,钦点文武状元114名。

第一位状元,是唐高祖武德壬午科(622)状元,河北清城人孙伏伽。

最后一位状元,是清德宗光绪甲辰科(1904)状元,河北肃宁人刘春霖。唯一的女状元,是咸丰三年(1853)女科状元,江苏南京人傅善祥。

第一位以少数民族文字参加科举得中状元者,是金世宗大定癸巳科状元,女真族人徒单镒。

连中三元,即乡、会、殿三试皆居第一者16人。其中,唐朝三人:武翊黄、张又新、白敏中;宋代七人:陈尧叟、孙何、王曾、杨真、冯京、王岩叟、彭汝砺;辽代一人:王棠;元代一人:王宗哲;明代二人:黄观、商辂;清代二人:钱棨、陈继昌。连中三元者,即一人连中解元、会元、状元,但又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连中。如果中解元后,下科落第,以后再中会元、状元者,一般也称连中三元。如清朝的两位:江苏苏州人钱棨,在乾隆十四年中恩科解元,次年落第,到乾隆四十六年方中会元和状元;广西临桂人陈继昌,于嘉庆十八年得中解元,次年落第,到嘉庆二十五年再中会元和状元。虽非连捷连中,但亦称连中三元。

跨两个朝代连中三元的武状元是王玉玺,于明崇祯九年乡试第一,清顺治八年会、殿二试皆居第一,是跨明、清两朝唯一连中三元的武状元。

跨科三元者,即进士、博学宏词、贤良方正、直言极谏三科皆第一的,是唐德宗建中辛酉科(781)状元,陕西博陵人崔元翰。

唯一获四元者,即县、乡、会、殿四试皆第一的,是金世宗大定癸未科(1163)状元,河南开封人孟宗献。

老年状元,为四川蜀中人尹枢。其于唐德宗贞元辛未(791)中状元时,年已73岁。

父子先后中状元者,唐朝一家二人,宋朝五家十人。

祖孙先后中状元者,明朝一家二人,清朝二家四人。

翁婿先后中状元者,明、清朝二家四人。

叔侄先后中状元者,清朝二家四人。

兄弟先后中状元者,唐朝九家19人其中有山东曲阜孔纬、孔纁、孔缄兄弟三人,宋朝二家四人,明朝一家二人,清朝一家二人。

一门三鼎甲者,即一家祖孙、兄弟中有三人先后登榜状元、榜眼、探花,清朝四家十二人。

一门四探花,清朝一家四人。即自清世祖顺治乙未(1655)至清高宗乾隆己未(1739)的85年中,无锡秦氏一门先后有四人均获殿试一甲第三名,即探花。

在一个朝代之中,产生状元最多的省,是清代的江苏省。从清顺治丁亥(1647)武进籍状元吕宫,到光绪甲午(1894)南通籍状元张謇,247年间共产生状元49人,占清朝114名状元总数的43%49名江苏状元中,大部分集中在江南吴地,有46名。

在一个朝代之中,产生状元最多的府,是清代的苏州府。其辖区相当于现今的苏州市及吴县、常熟、昆山、太仓、吴江等县市,共有状元24人,占清朝114名状元总数的21%,占当时江苏49名状元总数的47%

在一朝之中,于短时间内产生状元人数最多的县,是南宋时期的永福(即今福建永泰)县,自南宋孝宗乾道丙戌(1166)至壬辰(1172)的七年中,连续出了萧国梁、郑侨、黄定三位状元。文稿:朱炳国 岳祖瑞

立即咨询
X
服务电话
19975032695
扫码微信咨询更方便
返回顶部

友情链接: 中国国家图书馆   中国上海图书馆   中国社会科学院   国家博物馆   国家档案局   

版权所有:扬州家谱    Copyright2017     备案号:苏ICP备19041215号    技术支持:网景科技

地址: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科技创业中心科创楼207#    服务电话:1997503269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