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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代官制——汉官制与魏晋官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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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姓氏文化
  • 2023-03-17

中国古代有官职名称,早在商、周时代,从宰相来说:“成汤居毫,初置二相,以伊尹、仲虺为之。”《礼记・曲礼》中说: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。”《尚书·周官》中说:“冢宰掌邦治,统百官,均四海。”这都是散见于各种古籍中,但记载比较完整的一套官职制度,是《礼经・周礼》。《周礼》中有六篇,即天官冢宰、地官司徒、春官宗伯、夏官司马、秋官司寇、冬官司空。在这些篇章中,对治理国家的官职作了分工。明确分掌的任务,规定了编制人数,为中国2000年的封建统治机构奠定了基础,从秦到清,治理的机构虽有变革,官职的名称虽不断更改,但其实质内容大体都在这基础上变化。《周礼》虽然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统治机构及官职,但在有周一代是否真正的贯彻过,还没有明确的资料,特别是春秋、战国时期,大大小小的诸侯国,在各地割据自立的情况下,各有一套自的统治机构,官职称谓,不可能统一,秦始皇统一中国,建立了封建集权制,才建立一整套机构及制度。此后封建朝代更迭交替、分合,有20多代,时间长达2000多年,机构、官职名称变化较多,现在只能选择汉、魏晋、隋、唐、宋、元、明、清等几个朝代的变化作一简单的介绍。

先谈汉代的中央机构、官职。汉承秦制,一般的官职名称都沿袭了秦代的制度。

(一)汉官制之中央机构官职

宰相:宰相之职,助皇帝理万机。相就是助的意思,宰相是通称,不是官职名。宰相在各个朝代有不同的称呼,秦未统一中国前,在秦武王二年(前309)初置丞相,樗疾、甘茂为左右丞相。秦始皇即位时(前246)立吕不韦为相国,宰相名为丞相,相国由此而起。汉高祖即位,初设丞相,十一年更名相国。《史记中有《萧相国世家》《曹相国世家》,就是萧何、曹参。汉惠帝吕后时置左右丞相,即王陵、陈平。到汉昭帝时霍光以大司马将军执政,则丞相又名为大司马。西汉末期御史大夫孔光进为丞相,元寿元年(前2)改名为大司徒,则大司徒为宰相。

偕同相国、丞相共同执政的在汉初为太尉,太尉秦代时就设置,主要是执掌军事。尉的本义为“自上安下”,安定国家靠军事,太尉名由此而来。武帝时以大司马执掌军事(太尉:秦至汉时有一时段设置为全国军事首脑。相当于国防部长)。

副宰相:秦代有御史大夫,汉初继续设置,他的助手叫御史中丞,管图籍、秘书;外督郡刺史,内领侍御,受公卿奏事,举劾、按章执法,同后世都察院相似,但权力更大些,西汉末一度改名为大司空。

除此以外,有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名为三公;少师、少傅、少保名为三孤或少。这些名号,无执掌,仅是虚衔,以尊崇功大的臣子。师、保之名起于周,周武王死,其子周成王年小,周武王的两个弟弟周公旦、召公奭辅佐了他。《尚书序》谈到“召公为保,周公为师,相成王为左右”。师保之名,由此而来。

宗正:后更名宗伯,掌皇属户籍、支系。

奉常:后更名太常,主管宗庙礼仪、帝陵寝园,属官有太乐、太祀、太宰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,又有均官、都水两长丞(即治山、治水)。

郎中令:武帝太初时更名光禄勋,掌宫殿一切事务、宫殿门户及警卫、皇宫、领羽林骑的中郎将。

卫尉:掌宫门卫屯兵,在景帝时更名中大夫,属官有公车司马、卫士、旅贲。

太仆:掌舆马,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;又有车府、路、骑马、骏马四令丞;又有边郡六牧师菀。

廷尉:掌刑辟,曾更名大理寺卿(执掌法律、主审要案的大臣。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)。

越骑校尉:汉武帝时设置的禁军长官。相当于卫戍区司令。

典客:掌归义蛮夷,曾更名大行令、大鸿胪。

治粟内史:掌谷、货,武帝时更名大司农(财政经济)。

少府:掌山海池泽的税收,供皇帝本人费用。

中尉:掌徼循京师,武帝时更名为执金吾。

将作少府:掌治宫室。

詹事:掌管皇后、太子家事。

京兆尹:京畿地方的行政长官(相当于今北京市市长)。

中央六部名称及职权,秦时不分,但尚书之名已有。

《通典》中讲尚书,四百石。常侍曹尚书,主公卿事;二千石曹尚书,主郡国二千石事。侍郎四百石,主作书起草”。

武官:汉朝的武官有中郎将、校尉、都尉等职称,中央出屯加号称将军(例车骑大将军:地位尊崇,多加衔于重臣,相当于元帅军衔)。

行军总管:统率军队出征的主将(相当于前沿总指挥)。

(二)汉官制之地方官制

秦统一全国,分三下为36郡,后平定南方增加为40郡,郡下设县。

郡的行政长官称郡守,副手称丞,又有郡尉、掌佐守、典武职甲兵,边郡又增设长史,管兵马。汉景帝时,郡守更名为太守(郡守一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。比县辖地大,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)。

中央为了监督郡守,派遣官员分刺各州,称刺史,刺史之名由此而起。成帝时更为州牧,变成具有实际上有军、民、财大权的地方长官。

县一级的行政长官,万户以上的县称县令,万户以下的称县长。

刘邦总结了秦亡的经验,认为地方上没有皇族的势力作羽翼是秦朝速亡的原因,因此在地方建置了郡国制度,除了郡、县直属中央外,分封了刘姓亲属到各地为王,立国,称为诸侯国。王对本国所属的县有直接管辖的权力,国中设内史治民,中尉掌武职,丞相、相国统众官,汉景帝时改丞相为相,成帝时省内史、令相治民,相由中央委派,如周昌为赵王相,但建立诸侯国并不能防止地方叛乱,汉景帝时,吴楚七国之乱就是一个例子。

东汉官制基本与西汉同,不同的方面,宰相往往称太傅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相国之称没有了,丞相之称仍继续。

另外,尚书省地位日渐重要,其长官称尚书令、尚书仆射,综理全国政务,下分四曹,常侍曹书主公卿事,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,民曹尚书主官吏上书事,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,后客曹分南主客、北主客,二千石曹又分为二,成为六曹,逐步形成六部雏形。

地方:汉光武把刺史逐渐固定下来,12个州各设刺史一人,助手称治中,州下管辖郡国,多少不等,如豫州郡管六个郡,益州郡管12个郡,刺史在八月开始巡行所属郡国,录囚徒,考殿最初岁尽谐京师奏事(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。相当于省长兼省军区司令)。

印绶制度:相国丞相,金印紫绶;御史大夫,银印青绶(比二千石以上);比六百石以上铜印黑绶;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。

(三)汉官俸禄名称及等级

三公号称万石,其俸月给谷350斛;中二千石,180斛;二千石,120斛;比二千石,100斛;千石,80斛;六百石,70斛;比六百石,60斛;四百石,50斛;比四百石,45斛;三百石,40斛;比三百石,37斛;二百石,30斛;比二百石,27斛;一百石,16斛。

汉爵等级:

一公士,二上造,三簪袅,四不更,五大夫,六官大夫,七公大夫,八公乘,九五大夫,十左庶长,十一右庶长,十二左更,十三中更,十四右更,十五少上造,十六大上造,十七驷车庶长,十八大庶长,十九关内侯,二十彻侯(避武帝讳,改通侯、列侯)。

(三)魏晋官制

东汉末年,宦官外戚各自结党,相互仇杀,交替把持朝政,在重重的盘剥、掠夺下,各地人民爆发了大起义。各地豪强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,形成了地方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,在混战中形成三国鼎立,曹魏势力最强,曹操一方面在军事上依靠地主武装集团削平了许多军阀,一方面在政治上收买士族为他服务。因此实行了九品中正制,保护了士族阶层的权益,职官论品从此开始。

九品中正制度是:州、郡、县设中正官,朝廷中设吏部尚书,来评定士人的品德,作为录用排定品级标准,中正官是高级士来担任,他们评定的标准自然是以士族门第的高低、士人的籍贯及祖父官位来决定。因此形成了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士族”的制度。官阶论品,起于魏晋,此后各朝以品论官位高低。司马氏灭魏,国号晋。

晋不设宰相,因此相国丞相名号不常见,惠帝时省去,只有赵王伦、梁王彤、成都王颖、南阳王保、王敦王导等少许人有此名号。

太宰(太师)、太傅、太保称三公、称三司,再加上大司马、大将军、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号称八公,实际上中央政权的宰相职权,就在这八公中担任,但是八公不一定是同时设置。

除八公外,有开府仪同三司、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特进左右光禄大夫,这是排定官位名位,讲政治待遇的散职,虽属高级官员,而不办具体政事。

具体管理政务的机构是:

1.尚书监:其长官称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摄六曹尚书,这是实际处理国家政务的权力机构。所谓六曹尚书,即:吏部、度支(左民、右民)、祠部、五兵(驾部)、三公、屯田,为后世六部尚书的定制(尚书令:参议大政,综管政务,百官之长,相当于行政院长)。

2.中书监:中书令、中书侍郎,为秘书办公机构,其属官中书舍人,相当于现今的秘书。

3.秘书监:属官有著作郎、著作佐郎,掌管档案、记载国家政事,编辑史书。

4.御史台:长官为御史中丞,属官有治书侍御史,掌律令、殿中御史,符节御史,侍御史有五曹,令曹掌律令,印曹掌刻印,供曹掌斋祠,尉马曹掌厩马,乘曹掌护驾。

(后设之都察院御史:都察院为最高监察机构;御史有左、右御史,相当于监察部长。)

其他如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廷尉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将作大匠、大长秋都是列卿。

(四)地方职官

两汉地区政区,至后期为三级:一级政区称司隶校尉部,幽、冀、并、凉、益、荆、扬、豫、兖、青、徐、交12州刺史部,此外有西域都护府。二级政区为郡、国。三级为县。

西晋时地方政区相同,但一级政区的却有19个,这19个州是:司、冀、并、幽、平、凉、雍、秦、益、梁、宁、交、广、荆、扬、青、徐、兖、豫,以及西域长史府。二级政区郡、国有173个,例如扬州下设18郡,即毗陵、丹阳、庐江、晋安、鄱阳、豫章、临州、庐陵、南康

直隶州的长官称司隶校尉,州的长官称牧,或刺史。

郡的长官称太守,国为内史相。

县的长官称令、长。文稿:朱炳国 岳祖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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